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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將自本(113)年9月3日起試辦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」措施一事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頭屋鄉戶政事務所

  • 查本部領事事務局(下稱領務局)、中部、南部、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(下稱四辦)自111年10月我國邊境解封以來,即面臨大量民眾排隊等候臨櫃申辦(換)護照之壓力,迄今未歇。為有效解決民眾久候情形,經本部參考其他先進國家辦理之經驗及1年餘之研議與籌備,目前預定自本年9月3日起推動旨案措施,初期將以每日限額之試辦方式辦理,俟運作順暢後,再正式全面開辦。
  • 為確保線上申換護照之安全性,本部規定申請人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:
  • 在臺有戶籍國民。
  • 現居國內。
  • 現持護照已逾期。
  • 不修改護照個人資料。
  • 過去10年無護照遺失紀錄。
  • 再者,申請人須以「自然人憑證」登入領務局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」系統進行申辦,並於完成信用卡繳費,俟於14個工作日後,即可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赴領務局或四辦領取新護照;另離島部分,承蒙金門、馬祖及澎湖各戶政事務所大力協助,將代為核發其轄內居民申換之新護照,再次申致謝忱。